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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12-19 】 【选择字号:

  

  第一条 根据《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麦积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委办字〔20192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天水市麦积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区政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区政管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对全区政务服务管理监督和指导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精神,组织起草相关改革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对全区各部门、镇(街道)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并负责督促落实。

  (三)负责拟订全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配套制度,并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区各部门、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的运行管理,督促、指导全区各部门、单位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及“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等工作。

  (五)负责监督和指导各部门、单位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工作,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负责牵头推进“联审联批”改革工作。负责推进减证便民工作,简化优化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要件,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标准化建设。

  (六)负责全区政务服务网络平台、政务信息共享平台体系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建设工作,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各类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畅通便民服务渠道。

  (七)负责全区各部门权责清单体系建设工作,并根据各部门的职责调整和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晒权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负责督促、指导全区各部门、单位做好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要件、办结时限的公开、公示工作。

  (八)负责甘肃政务服务网麦积子站和甘肃政务服务网行政权力管理系统等政务服务应用管理平台的管理维护,负责各政务服务应用管理平台各部门、单位管理员账号的分配管理工作。

  (九)负责监督指导全区“放管服”改革工作,推动各部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

  (十)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政务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政务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受理、督办全区政务服务投诉举报,承担12345政务服务热线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热线平台管理事项的综合协调、分办、督办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各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规范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制定、修改和公布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区政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接待、计划生育及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调资、干部人事、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及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统战、群团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负责综合材料的起草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政务服务管理股。负责落实和承接国家、省、市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工作,统筹区级行政审批事项及其他权力事项的取消、下放和调整。负责区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动态维护。负责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减证便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要件的简化、优化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和工作制度;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在区政务大厅开展并联审批工作,协调解决并联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组织管理工作,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和政务信息数据共享工作。

  (三)监督检查股。负责对进驻区政府政务大厅及各分服务厅的政务服务事项进入及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并依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负责督促检查区政府政务大厅、各分服务厅、镇(街道)政务大厅政务服务行为和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对区政府政务大厅、各分服务厅窗口工作人员的季度考评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对区政府政务大厅、各分服务厅、镇(街道)政务大厅窗口业务指导并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负责12345政务服务热线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政务服务投诉受理和调查处理;负责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

  第五条 区政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六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194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