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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入编登记工作方案

【来源:麦机编办发〔2016〕125号 | 发布日期:2016-08-17 】 【选择字号:

2006年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以来,有效缓解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改善了基层人才队伍结构,招录的高校毕业生当前大都已成为服务基层的中坚力量。但是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以下简称项目人员)未在空编指标内招考,因此一直未纳入编制管理。目前,随着改革的深入,项目人员与在编人员的区别逐步显现,挫伤了项目人员工作积极性,长此以往不利于党和政府各项事业的发展。为妥善解决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入编问题,根据市编办、市人社局《关于民生实事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天人社发〔201612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今后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的精神,和《甘肃省控编减编工作方案》(甘机编发〔201510号)关于除政法机关外,其他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招聘、选调各类人员,严格在空编和自然减员指标内安排的要求,项目人员入编登记工作必须在空编和自然减员指标内安排。

二、入编登记对象

1.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包括历年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特岗教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进村(社区)项目招录的人员。

2.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包括从2009年到2015年实施民生实事项目招录的基层中小学教师、乡镇卫生院、基层涉农岗位、乡镇兽医站、基层社保、基层旅游、乡镇文化站和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安置人员。

三、入编登记条件

1.项目人员经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分配后,在麦积区乡镇、街道等基层一线服务期必须满2年以上(含2年)。

2.项目人员必须连续2年年度考核结果达合格以上等次。若其中一年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入编登记时间顺延一年;考核不合格的不再作为入编登记对象,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规定程序予以辞退。

3.项目人员工作优秀,实绩突出,每获得一个优秀等次的,提前半年入编登记。

4.项目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对不服从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工作安排或擅自调整服务单位的,不作为入编登记对象。待其按规定到基层服务后,重新计算考核年限。

5.对受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的项目人员暂缓列为入编登记对象,待处分期满后视空编情况入编登记。

四、时间安排

项目人员入编登记按照项目人员招录年份,在全区自然减员空出编制数足额的情况下,逐年分批次入编登记。

201612月底前入编登记2006年招录的21名进村(社区)项目人员及所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仍在教师岗位的290名特岗教师。

2017年入编登记2007年招录的17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和20名进村(社区)项目人员。

2018年入编登记2008年招录的3名大学生村官、18名“三支一扶”项目人员、11名非教师岗位特岗教师和26名进村(社区)项目人员。

由于2009年开始实施民生实事项目,招录的项目人员大幅度增加,因此2019年以后每年年初根据全区自然减员数列出项目人员入编登记计划,逐年入编登记2009年及以后招录的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进村(社区)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

同时,项目人员也可以通过参加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考试招录到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入编登记。

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为事业单位领导的,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正式任职通知办理入编登记。

五、入编登记程序

1.项目人员服务单位按照本方案审核上报年度待入编人员花名册。

2.本年度项目人员服务单位空编数小于待入编项目人员数时,由区编办调增机动编制用于解决项目人员入编,机动编制不得用于新补充人员,随自然减员自行核减。

3.项目人员服务单位根据编制调增文件向区编办申请办理编制使用核准手续。

4.区编办将待入编登记人员名单汇总后,连同空编情况提交区编委会研究同意后,开具编制使用单。

5.项目人员服务单位根据编制使用单在各单位电子编制管理证中录入人员信息,上报入编审批表,区人社局、区编办审核后导入甘肃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

6.区人社局按程序调整社保等手续,区财政局按程序调整部门预算和工资统发手续。

服务期满尚未入编的项目人员,由所在单位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标准代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和职业年金,缴入过渡账户,确保入编后缴费年限与在编人员持平。

六、组织保障

项目人员入编登记工作社会关注度高,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项目人员入编登记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因服务年限短而尚未入编项目人员的思想工作,为妥善开展项目人员入编登记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和区人社局要加强工作指导,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要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纪律,不得超编进人、混编混岗,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要依据《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