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麦积区优秀项目人员入编登记工作方案(修订本)
为进一步调动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加工作实绩在项目人员入编登记工作中的权重,根据市编办、市人社局《关于民生实事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天人社发〔2016〕123号)精神,区委编办根据每年自然减员空编数,安排一定数量的机动编制,用于工作实绩突出的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以下简称“优秀项目人员”)入编登记。为作好此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推荐条件
1.政治坚定,素质过硬。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服从区委、区政府和所在单位领导的工作安排。在关键时刻或急难险重工作任务中能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具备解决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能力。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能依法办事、廉洁从业,道德修养好、群众公认度高;善于和谐相处,心胸坦荡,具有合作精神。能正确评价自我,看到不足,经得起批评和表扬。
3.业务精通,实绩突出。善于学习和钻研,能经常性地回顾总结提高;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参加工作满5年,年度考核结果累计3个以上优秀等次。
5.无违法违纪行为,服务期间旷工或外出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不超过10天,或一年累计不超过20天。
二、工作步骤
1.组织推荐。镇(街道)党(工)委和部门党组(委)根据资格条件推荐,推荐结果作为优秀项目人员入编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
2.资格审核。根据组织推荐,对优秀项目人员年度考核、一贯表现等情况进行审核,确定考核对象。
3.实地考核。对确定的考核对象,由区委编办会同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成立考核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相关资料等方法,深入地了解情况。
参加民主测评会议实到人数不低于全单位总人数的五分之四。民主测评得票率低于80%的,取消入编资格。
个别谈话的范围一般为考核对象所在单位领导成员;考核对象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领导人员;其他有关人员。
4.确定人选。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人选,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由区委编委会会议研究做出入编决定。
三、公示和办理入编手续
1.为解决优秀项目人员入编,区委编办按照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编制在总量内调剂解决优秀项目人员入编,调剂下达的机动编制少于考核对象的,按照民主测评成绩择优入编。
2.拟入编人员名单确定后,将在麦积机构编制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入编的,按程序办理入编手续;对有反映且查有实据的,取消入编资格。
四、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