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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积区委编办不断完善体制机制 确保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5-09 】 【选择字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推动“三抓三促”行动走深走实,不断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力度,提升监督水平,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天水市麦积区委编办“四举措”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促进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发展

一是建立工资联审制度。区机构编制、组织、人社和财政部门按程序联合审核增人增资事项,在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发生变动时,需经主管部门初审后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核人员编制,再到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录用手续和工资标准,最后由财政部门复核编制工资预算

二是建立公用经费按人员编制预算制度。区财政部门在编制年度预算时,以区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作为部门公用经费预算的标准,把人员编制和工资支付落实到具体人头,实现了机构编制管理、财政预算管理和工资总额管理的有机结合

三是建立责任审计制度。主要领导离任或届终时,对主要领导在职期间的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进行责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考评的重要依据。

   四是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对机构编制管理公开制度、机构编制审批制度和执行情况报告等制度的贯彻落实,采取自查、抽查、普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单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的贯彻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