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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积区委编办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推动机构编制管理提质增效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5-09 】 【选择字号:

 为深入推动“三抓三促”行动,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水平,麦积区委编办依托三项制度落实,有效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精细化、规范化。

 一是落实编制使用前置审批制度。经汇报编委领导同意,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全面推行编制使用前置审批制度。凡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补充人员时,须先向区委编委提交用编申请报告,编办审核空编情况后呈编委领导审批,其中通过调动方式补充人员的需在报告中提出拟调入人选,编办审核确定调入人选在编在岗后提出意见,确保了机构编制在干部人事管理中的源头性作用。

 二是落实协调联动配合约束制度。用编文件审批同意后,用人单位依托电子编制管理证提交用编申请,区委编办在实名制系统审核出具全省统一制式的《用编审批表》。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退役军人局据此办理人员录用、调配、安置等手续人员补充到位后,用人单位依托电子编制管理证扫描招录文件等人事手续提交入编业务,区委编办审核出具《入编证明单》,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据此审批人员工资、核拨人员经费人员减少后,用人单位依托电子编制证扫描退休文件等人事手续提交出编业务,区委编办在实名制系统审核出具《出编证明单》,区社保中心据此办理社保调整手续,显现了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

 三是落实机构编制信息共享制度。坚持定期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公务员系统、财政供养系统、财政工资统发系统、社保系统进行数据比对,对差异数据进行分析。同时,召开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和区财政局参加的联席会议,就有关事项进行通报,共同商讨意见,提出解决方案,实现了机构编制实名制与组织、财政、人社等系统信息的有效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