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统一编码规范
参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编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甘肃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统一编码规范》(以下简称《编码规范》)。本编码规范规定了权责事项的编码规则与相关使用规范,主要用于对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责事项进行编码。
一、编码规则
权责事项编码用于标识行政权力在实施过程中的具体事项,由行使主体代码和基本编码两部分组成。行使主体代码主要标识行使主体和行使层级,基本编码标识权责事项,不同行使主体行使的同一权责事项,使用唯一基本编码。
(一)编码结构
权责事项编码共31位,其中前19位是行使主体代码,后12位是权责事项基本编码,结构见图1。
(二)行使主体码
行使主体代码共19位,用于区分和识别该权责事项的实施部门和层级。其中前18位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位为行使层级代码。结构见图2所示,行使层级代码见表1。
表1 行使层级代码
代码 | 行使层级 |
2 | 省级/直属 |
3 | 市级/隶属 |
4 | 县级 |
5 | 镇(乡、街道)级 |
6 | 村(社区)级 |
7 | 分级管理 |
(三)权责事项基本编码
权责事项基本编码是全省每一项权责事项的唯一标识代码,便于对全省权责清单进行统一管理。不同行使主体(如省市县各级部门)行使相同权责事项,应视此为同一项权责事项,采用由省委编办赋予的唯一权责事项基本编码。不同层级的相同权责事项其基本编码必须完全一致,市县存在与省权责清单不一致的权责事项时,应按编码规范予以标注。
1.编码结构。权责事项基本编码共12位,由区划代码、事项类别代码、主项代码和子项代码四部分组成,结构见图3。
2.行政区划代码。行政区划代码以2位数字表示,引用GB/T 2260-2007中的前两位作为本部分行政区划代码,甘肃省行政区划代码为“62”。
3.事项类型代码。权责事项类别代码以2位数字表示,编码范围为01~99,用于表示权责事项类型,事项类型代码见表2。
表2 事项类型代码表
事项类型名称 | 代码 |
行政许可 | 01 |
行政处罚 | 02 |
行政强制 | 03 |
行政征收 | 04 |
行政给付 | 05 |
行政裁决 | 06 |
行政确认 | 07 |
行政奖励 | 08 |
行政监督 | 09 |
其他权力 | 10 |
4.主项代码。主项代码以5位数字表示。主项代码前2位用省级业务指导(实施)部门代码标识,见表3。主项代码后3位在该部门中按事项类型顺序编制,顺序编码范围为001~999,用于标识各分类下的每项权责事项的主项。主项代码为顺序码,应按统一排列的顺序进行编制。
表3 省级业务指导(实施)部门代码
省级业务指导(实施) 部门代码 | 省级业务指导(实施) 部门名称(简称) | 省级业务指导(实施) 部门名称(全称) |
02 | 省政府外事办 | 甘肃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04 | 省发展改革委 |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05 | 省教育厅 | 甘肃省教育厅 |
06 | 省科技厅 | 甘肃省科技厅 |
07 | 省工信厅 |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08 | 省民委 | 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
09 | 省公安厅 | 甘肃省公安厅 |
11 | 省民政厅 | 甘肃省民政厅 |
12 | 省司法厅 | 甘肃省司法厅 |
13 | 省财政厅 | 甘肃省财政厅 |
14 | 省人社厅 |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15 | 省自然资源厅 |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
16 | 省生态环境厅 |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
17 | 省住建厅 |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18 | 省交通运输厅 |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
19 | 省水利厅 | 甘肃省水利厅 |
20 | 省农业农村厅 |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
21 | 省商务厅 | 甘肃省商务厅 |
22 | 省文旅厅 |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
23 | 省卫生健康委 |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24 | 省退役军人厅 | 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25 | 省应急厅 | 甘肃省应急管理厅 |
27 | 省审计厅 | 甘肃省审计厅 |
28 | 省政府国资委 | 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31 | 省市场监管局 |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32 | 省广电局 | 甘肃省广播电视局 |
33 | 省体育局 | 甘肃省体育局 |
34 | 省统计局 | 甘肃省统计局 |
36 | 省医保局 |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
38 | 省机关事务局 | 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39 | 省委宣传部 (省新闻出版局) | 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 (甘肃省新闻出版局) |
40 | 省委宣传部 (省版权局) | 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 (甘肃省版权局) |
41 | 省委统战部 (省宗教局) | 中共甘肃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甘肃省宗教事务局) |
42 | 省政府外事办 (省政府港澳办) | 甘肃省政府外事办 (甘肃省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 |
44 | 省委统战部 (省政府侨务办) | 中共甘肃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甘肃省政府侨务办公室) |
45 | 省委台办 (省政府台湾事务办) | 中共甘肃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甘肃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
46 | 省委网信办 (省互联网信息办) | 中共甘肃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甘肃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47 | 省委宣传部 (省新闻办) | 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 (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公室) |
59 | 省粮食和储备局 | 甘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60 | 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 |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能源局) |
61 | 省委军民融合办 (省国防科工局) | 中共甘肃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甘肃省国防科技工业局) |
64 | 省林草局 |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
68 | 省文物局 | 甘肃省文物局 |
69 | 省卫生健康委 (省中医药局) |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 |
72 | 省药监局 |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73 | 省市场监管局 (省知识产权局) |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甘肃省知识产权局) |
75 | 省委办公厅 (省档案局) |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档案局) |
76 | 省委机要和保密局 (省国家保密局) | 中共甘肃省委机要和保密局(甘肃省保密局) |
77 | 省委机要和保密局 (省密码局) | 中共甘肃省委机要和保密局(甘肃省国家密码管理局) |
79 | 省委编办 | 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99 | 其他业务指导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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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省级业务指导(实施)部门依据国发〔2018〕6号、国发〔2018〕7号两个文件编制。2.其他业务指导部门(编码99)用于关联在省级业务指导部门中无法找到的部门(如甘肃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社会团体等)。
5.子项代码。子项代码以3位数字表示,在同一权责事项按照其法定情形的不同或实施对象的不同被分为若干子项时使用。权责事项无子项时,子项代码用000表示;有子项时,子项代码用00Y表示。对于含有子项的主项,其所有子项的编码范围为001~999,用于标注同一权责事项主项所包括的不同子项。子项代码为顺序码,应按照同一主项中包括的子项顺序进行编制。
示例:事项A为省人社厅行政许可事项
事项A无子项时,A的基本编码为620114008000
事项A有子项B和C时,A的基本编码为62011400800Y,子项B的基本编码为620114008001,子项C的基本编码为620114008002。
6.市县与省级不一致的权责事项基本编码。市县与省级不一致的权责事项基本编码前9位遵从上述规则,第10位标注W,第11位、第12位为子项代码。
示例:某市人社部门与指导目录不一致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子项时主项基本编码为620114008W00,有子项时主项基本编码为620114008W0Y。
二、权责事项编码的管理
(一)权责事项基本编码的管理
权责事项基本编码由省委编办统一管理,有以下情形的,按程序进行调整。
1.新增权力。新增权责事项应按照本编码规范权责事项类型代码的办法规定,在原有事项编码之后进行编码。
2.取消权力。权责事项依法取消后,由省委编办统一对其代码进行作废处理。作废的代码做特殊标识后进入代码废止库,可用于查询、追溯使用,不再重新赋予其他权力。
3.合并权力。两项或以上的权责事项合并为一项权责事项时,原权责事项编码视同被取消,合并后的权责事项编码规则参见新增权力。
4.调整权责事项类型。基本目录权责事项类型调整,调整后的事项视为新增事项,调整前的事项视为被取消事项,分别按新增和取消的规范进行编码处理。
5.下放权力。本级部门需下放权责事项的,下放时基本编码、名称、类型、依据保持不变,行使层级代码做相应调整。
(二)权责事项编码的管理
省委编办作为全省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管理机构,负责统一制定、管理和解释权责事项的编码规范。
省市县党委编办按照本编码规范,负责本层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集中统一赋码和日常管理工作。权责清单职能已划转至其他部门的,市县党委编办要主动与承担此项工作的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衔接,共同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