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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水市麦积区委编办强化三项举措规范事业单位管理提升治理效能

【来源: | 发布日期:2025-12-30 】 【选择字号:

为深入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机构编制工作相关规定,中共天水市麦积区委编办聚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监督抽查、公章使用等关键环节,精准发力、从严管控,全力推动事业单位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发展,为麦积区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制度保障。

严把“登记变更关”确保主体信息真实合规。以“规范流程、精准登记、动态更新”为原则,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与变更工作。严格审核设立登记申请材料,重点核查法定代表人资格、住所证明、开办资金验资报告等核心要件,确保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建立变更登记“提醒+督办”机制,对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单位,督促其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变更申请,同步核验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印章印迹等相关材料,确保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

织密“抽查调研网”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效能。秉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原则,构建全覆盖、常态化抽查调研机制。从全区事业单位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组建专项检查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核查、座谈交流等方式,重点核查登记信息公示、年度报告报送、机构编制执行等情况。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部分单位未及时办理开办资金变更、登记地址与实际办公地址不一致等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同时,将抽查结果与事业单位信用评价挂钩,强化结果运用,倒逼单位规范管理。

守牢“公章使用闸”防范更名机构用印风险。针对已更名机构公章管理薄弱环节,出台专项管理措施,从严规范公章出借与使用审核。明确更名机构原公章需按规定送交登记管理机关收缴或封存,出借原公章前要填写《公章使用申请表》并经主要领导签字,新公章刻制后须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确保公章名称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名称一致。建立公章使用“双人审核、全程登记”制度,对涉及公章出借的申请,严格核查使用事由、期限及相关授权文件,严禁封存公章外借使用,杜绝无依据用印、空白文书用印等违规行为。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培训,组织已更名机构开展公章管理规定学习,提升相关人员风险防范意识。

下一步,麦积区委编办将持续深化事业单位管理改革,不断优化登记流程、强化监管力度、完善制度机制,以更严标准、更实举措推动事业单位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为麦积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