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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积区委编办“四个抓好”扎实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12-13 】 【选择字号:

   为严控机构编制,全面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麦积区委编办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机构编制核查的安排部署,重点抓好机构编制核查的四个关键环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机构编制人员信息核查工作。

  一是抓好核查业务培训。召开全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区直各部门和乡镇街道核查工作进行细致安排。从政策要求、业务办理、系统操作三个方面,对区直部门(单位)负责机构编制的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会前,区委编办通过深入调研,拿准吃透中央、省、市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对核查系统进行多次填写测试,优化部门工作程序,减轻部门工作负担。会后,组建微信群建立后续辅导机制,指定专人负责,随时解答部门疑问,对情况复杂、操作困难的单位,登门辅导。

  二是抓好部门自查环节。各部门按照“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的要求,维护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机构信息管理”和“人员信息管理”版块,核实数据是否完整准确,及时查漏缺补、校正勘误。确保历史资料有据可查,基础数据翔实准确,“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为数据审核、实地核实等后续工作打好基础。

  三是抓好内部监督环节。各部门完成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在单位内部以适当方式公示非涉密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严格要求公示信息不得上传互联网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外公开,公示期满后及时撤除有关信息,对干部职工反映的各类问题,及时修改更新,其中“三龄两历”有疑议的,凭组织、人社档案机构出具证明修改,其他信息凭相关证明修改更新。

   四是抓好联合审核环节。组织、编办、财政、人社四部门研究制定《联合审核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采取人工和系统相结合、分头审核和集中审核相结合、集中对账和现场核实相结合的“三结合”审核方式,充分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责成限期整改,保证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