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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融媒体中心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12-20 】 【选择字号:

  

  第一条 根据《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麦积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天办发〔20192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天水市麦积区融媒体中心(以下简称区融媒体中心)为区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归口区委宣传部领导。

  第三条 区融媒体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媒体融合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融媒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媒体单位的喉舌作用,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中心工作开展舆论宣传,进行舆论引导和舆情分析等工作。

  (二)负责全区全媒体的舆论宣传策划、采集、编辑、发布、播出及相关资料档案的收集、归类、保存开发利用等工作。

  (三)负责融媒体平台(APP)的建设、维护、运营和信息管理服务等工作,为群众提供网上信息服务、政务服务和便民生活服务;承担天水麦积发布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信息资源的编辑、更新和维护等工作。

  (四)负责转播中央和省市广播电视节目,播出全区广播电视节目和网络视听节目。

  (五)负责全区融媒体队伍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新闻类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职称评审工作。

  (六)负责地方特色广播、电视和互联网视听节目录制、播放工作,承担宣传麦积的视听节目的拍摄制作工作。

  (七)负责与中央和省市新媒体的业务对接,加大麦积对外宣传推介力度,提升麦积区对外宣传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八)负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条 区融媒体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事务的处理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中心公文撰写、印发和来文登记、转办工作;负责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抓好工作督办;负责中心人事调配、教育培训、出勤管理、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日常及年终考核工作,负责中心信息、档案、年鉴编纂及信访、综治、计生、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中心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二)财务室。负责融媒体中心各项财务事务;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的职称评聘、工资晋升和劳资社保等工作;负责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三)总编室。负责制定中心阶段性宣传报道计划和视听节目的刊播计划;负责广播、电视和互联网刊播内容的二级审核;负责对新闻采访、编辑、播发和新闻热点进行统计、分析,跟踪督办新闻采访、编辑任务落实;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编排和节目包装、媒体推广工作,负责节目引进、审查、学术交流、作品评优和通联等工作,负责通讯员队伍建设;负责政府公告、通告和应急通知的播发安排;负责公益广告、公益视频的播出安排。

  (四)专题制作部。负责电视栏目、广播栏目、专题栏目和临时性专题片、纪录片、汇报片的采访、编辑、制作等工作。

  (五)播音部。负责广播、电视、网络等视听节目的配音、主持等工作。

  (六)记者部。承担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新闻采访任务;执行总编室制定的新闻宣传报道计划;协助配合上级媒体和新闻单位到麦积采访。

  (七)新媒部。负责新媒体平台节目、稿件制作、编排、合成、存储和播发工作;负责上级台新闻素材、节目传送;负责媒资系统资源管理工作。

  (八)技术部。负责融媒体共享平台的技术运行、维护、保障工作,负责融媒体共享平台与智慧城市及其它平台服务功能的融合对接等技术工作;负责中心网络设计、建设、维护、升级工作;负责制定各种设备的更新计划并配合做好采购工作和应用培训;协助配合上级有关行业部门完成对中心信号接收设备、播出设备和播发节目的监督审查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技术类、播出类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九)播出与监测部。负责监控值机,确保中央、省、市电视节目、广播节目转播安全和区电视节目、广播节目播出安全,负责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和敏感时期安全播出工作;承担相关大型活动的音响设备调试和现场值守任务。

  第五条 本规定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六条 本规定自20195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