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麦积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机关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天水市麦积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麦积区文联深化改革方案>的通知》(区委办发〔2018〕160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天水市麦积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机关(以下简称区文联机关)为群众团体机关。
第三条 区文联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文学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学艺术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做好各团体会员、文艺工作者和新的文艺组织、新的文艺群体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基本职能。
(二)组织好各种主题展览及各类学术性展览。
(三)积极开展艺术交流和文艺理论研究,组织学术讨论,编辑有关文艺作品集。
(四)倡导组织文艺工作者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鼓励其创作具有麦积特色的文学艺术作品。
(五)开展好群众性文艺工作,提高群众文艺队伍的整体水平。
(六)加强全区文艺队伍建设,及时发现、培养中青年文艺人才,对成绩突出、发展潜力较大者给予宣传推介和表彰奖励。
(七)支持发展文化产业。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区文联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部。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综合性材料、会务、档案、教育培训、人事财务和后勤保障工作。承担机关党群工作。
(二)组织联络部。负责文艺家协会的联络协调服务,指导各文艺家协会及文艺社会组织成立党组织;承担对新文艺群体的联络服务,指导新文艺群体开展文艺活动;承担文艺界行风建设和维权等工作;指导基层群众性文艺活动;承担文艺家艺术档案的监管。承担各类文艺活动和培训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实施,管理各文艺新媒体的舆论引导和意识形态安全工作。
(三)文艺创作部。编辑文艺期刊,引领健康向上的文艺思潮。组织帮助文艺人才申报年度计划性创作项目。开展各类文艺创作研究,为全区精品文艺工程举办推介会、首发式、研讨会等。
第五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六条 本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