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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科学技术协会机关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12-20 】 【选择字号:

  第一条 根据《天水市麦积区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区委办发〔201863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天水市麦积区科学技术协会机关(以下简称区科协机关)为群众团体机关。

  第三条 区科协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科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推广先进技术,开展城乡干部群众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拟订科普工作规划,为政府科普工作决策提供建议。

  (二)组织开展主题科普活动。抓好青少年科技教育,举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开展科普教育、培训和青少年科普活动。承担中国科协、省科协科普项目申报工作。

  (三)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推动自主创新,促进学科和经济发展。

  (四)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

  (五)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学术论文、优秀青少年科技创新者、优秀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培养、举荐人才,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

  (六)负责科学技术咨询工作,开展科学论证、技术开发、转让、科技咨询、服务,促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

  (七)负责科普类科技团体的资格审查、业务管理和指导、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科技群团的组织建设、管理和日常联络工作,促进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联系与协作。

  (八)负责对镇科协、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普示范基地进行业务指导。

  (九)负责全区科普网络信息化建设。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区科协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部。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和机关党建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培训、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行政、后勤、退休人员的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党群工作。

  (二)科普部。拟订全区科普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科协组织开展科普工作和实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负责科技辅导员业务培训工作;承担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学会部。负责承担科技学会、协会、研究会的审批管理和日常联络工作。拟定年度学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优秀科技工作者、科技文献的评选工作。组织协调科协系统综合性、多学科的学术交流研讨工作。

  第五条 区科协机关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第六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194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