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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积区编办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麦积编办 | 发布日期:2018-02-02 】 【选择字号:

 麦积区编办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的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拟订全区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统一管理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负责全区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工作,审核各部门和各乡镇的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区级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协调区级各部门及乡镇之间的职责划分;指导、协调全区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负责审批区级机关部门内设机构;审核和调整区级机关部门人员编制;审核和调整党政群以及政法机关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总额。

(四)负责领导职数和人员结构管理工作;审核区、乡两级党政群及政法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职数限额和人员结构比例。

(五)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审核和调整区委、区政府直属和区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领导职数及经费开支渠道;负责审批区直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和股级事业单位;负责审核区直事业单位科级、副科级领导职数;审批全区乡镇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监督检查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

(六)负责拟订和完善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和各乡镇机关及事业单位与经费预算相结合管理及空编补员管理的办法和措施;负责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和各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与经费预算相结合及空编补员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区机构编制责任审计、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监督检查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区机构编制法制建设,研究拟订有关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法规政策和纪律的处罚办法。

(八)负责机构编制管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的理论研究、信息收集工作;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单位共设有综合组、机构编制管理组机构编制督查组3个内设机构。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10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4名参公编制和4名事业编制。

 

二、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麦区财发﹝201789号)精神,坚持收支平衡、精细科学、应收尽收的原则等。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本单位全年预算收入1478206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95506元,项目预算收入82700元。

2、本单位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78206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202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184元。

3、基本支出合计1395506万元。其中:包括人员经费支出1122322元、公用支出57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6184元。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麦积区编办2018年“三公经费”有所下降,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400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000元为公务接待费。

培训费预算安排6000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共安排采购资金3020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的采购(办公电脑和办公家具)。

六、一般公共预算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

2017年本单工安排机关运行经费基本支出57000元:其中办公费21000元,印刷费5000元,,邮电费1000元,差旅费20000元,培训费6000元,公务接待费4000元。

 七、其他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部门预算公开表中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均为空表。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从国库拨付各单位的资金。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通过财政非税专户拨付到各单位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天水市麦积区编办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共10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