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麦积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部门汇总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麦积区部门预算基本公用经费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麦政发〔2011〕128号)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精细科学、应收尽收的原则。
麦积区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坚持已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预算编制原则。
二、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三、单位基本情况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区委、区政府主管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职能机构。下设:综合组、管理组、督察组3个内设机构和2个事业单位即:天水市麦积区事业单位管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天水市麦积区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我办,现有职工15人,即公务员11人,事业职员4人。
四、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麦积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一级预算单位,现将2016年部门预算分项说明如下:
全年预算支出总计:120.90万元,
2011001支出科目下支出101.37万元,在职人员15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4.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万元。
2080501支出科目下,离退休人员3人,支出19.53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共计3.5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六、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表
具体内容详见下列附件
附件1:2016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附件2: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附件3: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附件4: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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