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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委编办“四举措”推动《条例》贯彻落实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7-30 】 【选择字号: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印发实施后,麦积区委编办坚持把学习贯彻《条例》摆在重要位置,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学习宣传,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增强落实《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一是抓好深入学习。区委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贯彻,多次召开常委会和编委会对《条例》内容进行集中学习传达;编委成员单位把《条例》纳入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机构编制意识。编办将《条例》纳入干部职工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运用《条例》谋划和推动机构编制工作。

二是抓好宣传引导。为扩大《条例》宣传范围,麦积区委编办主动为编委成员单位、机构编制系统干部发放《条例》单行本,作为常学常用资料留存;印制发放了知识测试卷,通过组织测试答题,促使全区领导干部对《条例》重要内容的应知应会;充分利用机构编制门户网站、微信工作群,及时转载《条例》原文和推送《条例》释义内容,有效提高政策知晓,营造“人人学条例,人人懂条例”的良好氛围。

三是抓好建章立制。按照《条例》规定,紧密联系机构编制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区委编委工作规则》和《区委编办工作细则》,明确编委、编办机构设置、职责任务、会议制度、文书处理等内容,调整优化了机构编制审批流程,有效提升了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为新时期机构编制工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四是抓好贯彻执行。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要求,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统一由区委编办审核、区委编委审定,按照程序报区委研究同意后,报市委编委审批,严禁任何部门越权审批、条条干预。把《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纳入机构编制督查范围,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协作配合,定期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充分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