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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四个规范”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来源:麦积编办 | 发布日期:2017-07-07 】 【选择字号:

   近年来,麦积区通过健全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空编使用、初始登记、调整变更、出编核销等业务办理流程,及时更新维护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为深化各项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坚强的数据支撑。
   一是规范空编使用程序。对现有编制总量内出现空缺,确需补充人员的,由主管部门提交用编申请文件,报机构编制部门核准,并发放《编制核准使用单》后,组织、人社部门依据相关用人程序办理。
   二是规范初始登记程序。对新设立机构,要求5个工作日内上传批文,在实名制信息系统中创建新单位;对新入编人员,要求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个人信息录入并核发《入编证明单》,确保数据更新及时。
   三是规范调整变更程序。对变更、撤销、合并的机关事业单位,要求30个工作日内,依据机构变更、撤销、合并批文,调整实名制系统和管理档案,发放《机构编制管理证》,确保数据调整准确。
   四是规范出编核销程序。机关事业单位出现人员调出、辞职、退休、死亡或者辞退、开除等情况的,限定15个工作日内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出编手续。机构编制部门上传出编依据,开具出编证明。
   同时,机构编制部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严格落实工资联审机制,定期开展《机构编制管理证》年检和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核查等工作,确保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