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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编办“四项”措施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10-17 】 【选择字号: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做出了协同推进“四个全面”建设的战略布局,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深入推进,原有的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越来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麦积区编办采取“转变观念,调整职责、优化机构、控制总量”四项措施,主动适应和服务新常态,修订完善部门单位职责,理顺部门权责关系,建立组织完善、架构合理、运行顺畅的行政运行机制。

一是转变观念。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传统的机构编制管理理念,强化法治理念、市场理念、服务理念,加强公共服务职能,建设法制化、服务型政府,减少对政府不该管的事务的直接管理,让市场机制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二是调整职责。“减”字当头,积极简政放权,加快向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转移服务职能,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监管责任,理顺部门权责关系,减少内部职责交叉,突出公共服务职责。    

三是优化结构。按照部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目标,完善部门决策体系,集中部门行政许可权,强化内设机构,提高行政效能。

四是控制总量。坚持盘活总量、严控增量、有增有减、保证重点的原则,通过优化结构,简化程序、提高人员素质和办事效率等途径,解决机构编制资源供需矛盾,科学配置,提高使用效益。

截止目前已完成修订下发了24个政府部门和60余家事业单位的“三定”规定。